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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特需门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的函
来源:发表时间:2012-07-24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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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特需门诊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的函

                  佛价函〔201282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特需门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的函》悉。根据省物价局、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我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粤价〔2010162号)有关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价格备案管理规定,现函告如下:

    一、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可作备案管理。

    二、提供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时,应以患者或其家属自愿选择为原则,并请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工作,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三、今后国家和省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特需门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附件: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特需门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价格(元)

   

主任医师   诊查费

80

提供专医专护及挂号、收费、检查等人工陪护服务。

副主任医师诊查费

50

提供专医专护及挂号、收费、检查等人工陪护服务。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m.arw13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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