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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物价局等3部门关于佛山市机关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3-09-1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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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价〔2013117   2013830

 

佛山市机关幼儿园:

    《佛山市机关幼儿园关于贯彻实施〈佛山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方案〉的方案》(佛机幼〔201313号)悉。根据《佛山市物价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方案〉的通知》(佛价〔2013111号)规定和成本监审情况,同意你园保教费标准从201391日起统一调整为780/.月。请你园按规定到市物价局换领收费许可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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