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价〔2013〕112号 2013年8月19日
佛山市顺德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宏达城巴有限公司:
《关于顺德至高明直达城巴票价的申请》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2010〕57号)规定,以及我市对市内道路客运班车线路实行公交化改造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顺德容桂至高明城巴直达线,按四类车型票价20元/人、次。
以上票价标准自2013年9月1 日起执行,该线路使用车型如有变动,请重新报批。并请做好票价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按规定公示票价标准,接受群众监督和物价部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