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华南电源创新科技园光伏屋顶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6-02-26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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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华南电源创
新科技园光伏屋顶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佛发改价〔2016〕6号 2016年2月23日
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华南电源创新科技园光伏屋顶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禅发规统〔2015〕160号)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佛山市致兴纺织服装有限公司6.6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上网电价的批复》(粤发改价格函〔2016〕451号),核定华南电源创新科技园光伏屋顶项目的上网电价,自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并随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调整而相应调整。原《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华南电源创新科技园光伏屋顶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佛发改价〔2015〕3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