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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降低管道天然气工商业用气最高限价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6-07-2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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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降低管道天然气

工商业用气最高限价的通知

 

佛发改价2016〕22号   2016年7月25日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有关燃气经营企业:

鉴于近期天然气气源价格的变化,按照我市商业用气最高限价购气成本同方向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为切实减轻工商业用户用气负担,经研究,我市工商业用气最高限价从2016年8月1日起由4.60元/立方米降低为4.30元/立方米。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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