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各区发展和改革局:
为做好2021年佛山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促投资稳增长的支撑引领作用,统筹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加强民生保障领域补短板,统筹推进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增长,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编报条件
申报列入佛山市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须已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统一项目代码,项目有关信息已完备、真实、有效录入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宏观战略,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
(二)2020年市重点项目,除已建成或终止建设项目外,原则上续列为2021年重点项目,保持建设延续性。
(三)申报2021年重点项目新开工项目要求项目已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资金、环境影响评价等建设条件已落实,2021年10月底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申报2021年前期预备项目要求项目建设方案已确定,2021年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四)申报计划项目必须是单个项目,不得打捆打包。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各类经营性酒店、各类与房地产相关的经营性项目等项目不列入重点项目。
(五)考虑不同行业及其建设规模标准,所列项目应是对本领域、本行业影响重大的项目。公路工程、能源工程、城市建设工程等领域项目单项投资规模在2亿元以上;信息基础设施工程、科技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环保工程、新一代信息技术工程、生物产业工程、高端装备制造工程、新材料产业工程、绿色低碳工程、数字创意工程、重化工业工程、现代服务业工程、传统产业升级工程等领域项目单项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农林牧渔、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居民保障等领域项目单项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优质的、带动性较强的科技创新引领的项目,投资规模可以适当放宽。
(六)加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已申报202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2021年市重点建设项目。
三、编报要求
(一)科学确定年度建设计划。申报正式项目计划须对建设期内年度投资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测算,与项目总体目标、建设期内年均投资强度相衔接,依据2021年度建设任务合理提出年度计划投资;申报前期预备项目计划须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合理提出2021年前期工作具体内容及完成时间。
(二)申报单位及申报材料。原则上市属项目由市属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后上报,区属项目由各区发展和改革局汇总经区政府同意后上报。申报材料包括:1.项目申报表、项目简介;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建设用地、环评批复文件。
(三)其他申报说明
1.申报项目计划按建设阶段分为投产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和前期预备项目四类。投产项目是指预计能按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在2021年内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已经开工建设,2021年继续实施尚未能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新开工项目是指已基本完成各项报批手续,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计划在2021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此三类项目按附件1要求填报。前期预备项目是指2021年重点推进前期工作,争取2022年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按附件2要求填报;
2.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填写;原则上续列为2021年的重点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等基本信息须与上年度市重点项目计划保持一致(详见附件4)。
3.项目资源要素请与当地财政、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充分衔接,科学填写2021年计划安排财政资金、2021年融资需求(银行信贷需求)、2021年用地用林用海需求;
4.项目审批情况请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实际情况填写,已完成的填写批准机关及文号,未完成的填写对应审批的政府部门及完成时间,不涉及的填写不需办理;
5.建设地点应具体到所属镇街,若属跨行政区项目,明确到所属区即可;
6.2021年主要建设内容要与投资计划对应填写建筑物名称及建筑面积,主要设备名称及数量或生产线条数等。请用简洁的文字说明,原则上不多于50字;
7.建设起止年限统一格式为20xx-20xx;
8.合理预估开工时间、投产时间,具体到月份,且与建设起止年限保持一致;
9.各项投资数据之间应满足对应的数量和逻辑关系,详见附件1。
请市有关单位、各区高度重视2021年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编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对照编报原则和条件认真梳理筛选项目,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申报材料请于10月10日前通过OA协同办公平台报送。书面材料包括申报表格(加盖公章)、项目简介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建设用地、环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请同步报送我局项目规划科。无项目报送亦请函复。
附件:1.佛山市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表
3.项目简介(范本)
佛山市重点项目工作局
2020年9月17日
抄送:禅城区人民政府,南海区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高明区人民政府、三水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