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精神,我市于今年6月修订印发了《佛山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佛法规〔202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对在佛山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佛山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我市于2021年7月15日至8月31日接受2020年度的补贴申报,并于11月底完成了全部受理审核工作,将补贴金额全部拨付到个人账户。
今年是我市实施该项政策补贴的第二年,为更高效、便捷地服务申报人,用好用足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吸引更多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我局会同科技、人社、税务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申报辅导。利用《南方日报》《佛山日报》等媒介做好政策宣传,借助政务网站、“佛山扶持通”平台广泛开展政策解读,主动致电重点企业逐户进行政策讲解和申报回访,着力扩大政策知晓面,确保应知尽知。7月底,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佛山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2021年版)》,汇集日常群众咨询最多、容易出错的40多个问题,一一作出解答,帮助申报人快速准确地做好申报工作。
二是持续优化完善申报受理系统。持续对“佛山扶持通”平台申报系统进行优化,实现网上发布、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的“一网通办”;完善申报书填报信息、附件上传功能,对审核推送流程进行调整,实现补贴申报“零距离”“零接触”“零跑腿”,让申报人申报更加便捷,部门审核更加高效,系统数据统计更加清晰、准确。
三是密切部门沟通协调。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能和工作,为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市财政局注重加强部门沟通,一方面,建立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日常业务协作群,确保各部门在政策制订、政策宣传、政策实施各个环节的有效沟通及交流;另一方面,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协调会,确保各部门信息畅通、口径统一,为顺利完成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