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省市关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要求,我局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相关规定,拟对《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管理办法》(佛府办〔2016〕49号)进行修改,并草拟了《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10日(共5个工作日)。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反馈给我局。
反馈途径:
1、电子邮件发至zwxiong@fscz.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意见反馈)
2、传真发送至:83282244
请提交意见时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关于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