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民意通道 防范立法风险——市城管执法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意见征集及风险评估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发布时间:2021-01-15 08:53
|分享至:
为了加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乡环境,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市城管执法局组织起草了《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拟作为我市地方性法规。为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我局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意见征集,力求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民立法,防范社会稳定风险和廉洁风险。
一是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020年12月25日起,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局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条例》修改意见。随后,“佛山发布”等本地主流媒体公众号相继转发了该公告,进一步扩大了公众影响面。
二是组织立法座谈会。2020年12月25日,我局通过函件征求五区政府及市直部门意见。2021年1月5-7日,我局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城建环资工委和市司法局等组成调研组赴五区开展调研,当面听取区城管、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以及镇街、村居、市民代表的修改意见及建议。1月7日下午,组织10家重点市直部门召开立法座谈会,就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推进中遇到的疑难进行研讨,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研判。

三是组织立法论证会,听取行业专家、法律学者的意见建议,并开展《条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廉洁风险评估。2021年1月12日,我局邀请省环卫协会会长陈善坤,广东瀚蓝智慧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朋波,市政协委员、广东创誉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小菁等7位专家,分别从《条例》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论证;对《条例》可能引起的社会稳定风险和廉洁风险进行评估;对相关条款设置的合理性、表述的规范性、规定的可操作性等提出修改建议。

接下来,我局将综合研究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条例》相关规定,努力为步入“十四五”的佛山打造一部符合实际、贴近生活、便于操作的地方性法规,为我市争当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