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shan City Management and Comprehensive Law Enforcement Bureau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顺德、三水、高明区环境(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局各科室、市造价服务中心:
现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标准是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适用规则>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通知》(佛建管〔2018〕37号)实行动态管理的规定而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完善补充的,为此,本标准的适用规则请按照佛建管〔2018〕37号附件1《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适用规则》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反映。本标准由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本标准同时在佛山市政府网站、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附件: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pdf
(《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xls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