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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Foshan City Management and Comprehensive Law Enforcement Bureau

南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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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3000元!狮山依法查处一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违法案件
来源:南海区城管执法局|发布时间:2022-04-21 10:01 |分享至:

       公交站旁竟然有挖机破坏绿化带!4月19日下午,狮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简称狮山执法办)依法查处了一起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案件,执法队员依法暂扣当事人的挖掘机械,对当事人作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事情发生在4月16日下午,狮山执法办值班的执法队员接到市政部门反映,称有人在狮山大学城公交总站旁违法挖掘城市道路,破坏绿化,且不听劝告继续开挖。执法队员马上到场勘验,证实情况属实。

       现场,该段绿化带已被挖掘占用,一台黄色旧式挖机作业中,挖出一条长约5米的路坑,涉嫌违法面积为10平方米,且挖掘产生的物料径直堆放在道路上,未作相关围蔽措施和设置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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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施工现场挖出一条长约5米的路坑



       眼看旁边就是公交站,学生人来人往的,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执法队员立马叫停施工,对现场2名人员进行严厉教育,依法对其挖机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向当事人下达《询问调查通知书》,要求带齐资料到狮山执法办接受处理,另外要求他们马上清理现场堆放的余泥、清洗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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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挖掘机


       经约谈了解,上述道路旁是当事人承租的鱼塘,为方便进出通行,当事人派人对绿地进行挖掘占用,从道路绿化带上开一个进出口,原认为施工周期短、不容易被发现,便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办理相关审批。

       对此,执法队员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其擅自挖掘路面将造成的影响和危害,该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25条第1款的规定,根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责令限期退出,恢复绿化,并按照每平方米处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念其初犯,责令于4月30日前恢复上述道路的绿化,并处以罚款3000元。当事人认识到自身错误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将配合整改,当场完成处罚材料后缴款离开。       

       “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不仅占用社会公共资源,而且影响车辆及行人的出行安全,对道路路面也将造成破坏,且会造成扬尘污染,影响市容环境。”执法队员表示,目前,狮山安全生产进入关键时期,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的责任意识,严格处理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效果。

       下一步,狮山执法办将跟进上述位置的绿化进度,并将加大巡查力度,狠抓道路施工等安全基础性工作,落实严格执法,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切实维护市容市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