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
2019年支持放心消费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使用方案》的通知
市扩内需促消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佛山市2019年支持放心消费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日
佛山市2019年支持放心消费体系建设
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为保证食品安全,繁荣食品消费市场,充分发挥食品市场销售和餐饮服务对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引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加快推动食品消费理念、消费方式转变,促进我市食品企业转型升级和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乐动滚球app
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府办函〔2017〕629号)及《佛山市扩内需促消费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方案》(佛商务内贸字〔2017〕79号)、《佛山市扩内需促消费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佛商务内贸字〔2018〕3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额度和使用方向
根据计划,我市每年安排支持放心消费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0万。经市市场监管局研究,2019年度该笔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放心消费肉菜市场”建设和创新餐饮消费新模式建设(包含相关建设规范、评价细则的制定以及对应项目评审)。
二、资金使用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放心消费肉菜市场”建设。
由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佛山市品牌发展研究院开展2019年度佛山市放心消费肉菜市场建设活动,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对参与建设单位进行监督。通过参与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提升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和食用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推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放心消费创建试点城市”建设工作。
通过固定扶持补贴的方式,对于被认定为“2019年佛山市放心消费肉菜市场建设点”的农贸市场,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按照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扶持。2019年全市共扶持农贸市场数量不超过28家,扶持资金不超过140万元。
(二)支持创新餐饮消费新模式建设。
1.制定《佛山市网络订餐加工中心(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验室建设及考核评价规范》和《佛山市未来商店(无人值守商店)建设及考核评价规范》,并组织评审。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制定相关规范及组织评审,第三方技术服务费共15万元。
2.创新“孵化器式”网络订餐生产加工和经营模式,建设网络订餐生产加工和研发中心,整合网络订餐源头供应、生产加工、经营服务各环节,通过建设网络订餐加工中心(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验室,整体把控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确保网络订餐品质餐饮、健康饮食。
通过竞争性分配的方式,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对符合规范的网络订餐加工中心(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验室按照3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扶持。2019年全市共扶持网络订餐加工中心(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验室1家,扶持资金30万元。
3.创新食品销售模式,鼓励未来商店(无人值守商店)新型销售模式发展。
通过竞争性分配的方式,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对符合规范的未来商店(无人值守商店)按照3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扶持。2019年全市共扶持未来商店(无人值守商店)不超过5家,扶持资金不超过15万元。
三、资金使用程序
(一)固定扶持补贴类资金。
1.组织建设及验收。佛山市品牌发展研究院根据《2019年佛山市放心消费肉菜市场建设及评审活动方案》(附件1),组织农贸市场开展佛山市放心消费肉菜市场建设活动并对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考评验收。计划9月底完成。
2.组织申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发文通知获得“2019年佛山市放心消费肉菜市场建设点”的农贸市场进行扶持补贴资金申报,明确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进行申报,有资质单位填写申请表(附件2)递交给各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单位可推荐报送佛山市市场监管局。计划10月完成。
3.审核认定。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申报材料后,交由佛山市品牌发展研究院与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审核确认,确认无误后,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和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固定扶持补贴类资金安排意见。计划11月中旬完成。
4.资金下达。资金安排意见公示结束无异议,或者异议处理完毕后,由市市场监管局将项目资金扶持情况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划拨补贴扶持资金。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对相关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指导,负责完成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申报等工作,确保专项资金规范有效使用。计划11月下旬完成。
(二)竞争性扶持补贴类资金。
申报程序、评审程序、考评结果公示、分配结果确认等程序依据《2019年佛山市支持放心消费体系建设(创新餐饮消费模式)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附件3)进行。
(三)其他资金。
对于相关建设规范、评价细则的制定以及评审涉及资金,由三方服务机构提交相关报价和工作方案,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市市场监管局验收后,按相关规定支付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费用。
四、其他要求
(一)若无特别的时限说明,所有申报项目均在2019年10月前完成建设;
(二)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项项目;
(三)申报周期内,所申报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相关专项资金扶持的,原则上不再另外发放放心消费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贴;
(四)鼓励各区加大对上述放心消费体系建设单位财政补贴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杆杠作用,切实提高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水平;
(五)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确定放心消费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贴扶持项目或对本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
附件:1.2019年佛山市放心消费肉菜市场建设及评审
活动方案
2.佛山市放心消费体系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申表(固定补助项目)
3.2019年佛山市支持放心消费体系建设(创新餐饮消费模式)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