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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信息公开表(2018年第八期)

发布日期:2018-06-25 10:36 来源:佛山市食药监局 字体大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企业地址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佛)食药监药罚(2018)4 销售劣药 佛山市好森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奇山开发区B1(锦德大厦)1楼(住所申报) 91440605557322381N 叶华明 当事人销售的“石淋通颗粒”(批号:170902)经湖南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结论为不符合标准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处以: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 履行中,2018年5月17日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6月14日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信息公开审批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企业地址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佛)食药监药罚〔20187 销售劣药案 佛山祥泰医药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第一工业村自编第二幢二层B-202  914406047638480268 欧瀚文 当事人销售的劣药焦槟榔,批号:160301)。涉案产品不合格情况是:经检验:【性状】“呈类圆形薄片,直径1.52.8cm,厚12mm。表面黑褐色,断面褐色,未见大理石样花纹。质脆,易碎。气微,味涩、苦。(不符合规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进行处罚。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我局《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的规定进行处罚。给予罚款、没收违法产品。 已履行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1日
 
稽查局分管局长意见:                                                                             稽查局长意见:        
      日期:                     日期:            
 

附件:祥泰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