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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信息公开表(2018年第四期)

发布日期:2018-03-06 17:27 来源:佛山市食药监局 字体大小: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企业地址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佛)食药监妆罚(2017)10号 生产未经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佛山市南海区黄岐嘉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黄岐泌冲工业区 914406057321853892 杨文杰 当事人未经批准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莉芳绿茶祛斑净白洁面喱(批号:NHJC-0317,保质期/限用期:20220316)”。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主动履行,2018年2月26日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2月26日  
2 (佛)食药监妆罚(2017)7号 生产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化妆品 佛山市南海丰婷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北园中路1号 914406057081160339 黎科苏 当事人生产的“仙柏丽儿芦荟金纯水润倍现芦荟胶”(批号:04.J.15.CK;规格:40g/支)经检验不合格,违反了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化妆品的规定。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款。 主动履行,2018年2月5日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2月1日  
3 (佛)食药监药罚(2017)16号 生产不合格药品“没药” 广东省药材公司中药饮片厂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河村 91440605193786272T 陈崇亮 当事人生产的“没药”(批号:52415184)经检验“杂质45%,不得过15%,不符合规定;总灰分35.6%,不得过15.0%,不符合规定;酸不溶性灰分31.0%,不得过10.0%,不符合规定”。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主动履行,2018年22日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