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信息公开表(2017年第二期)

发布日期:2017-02-15 15:50 来源:佛山市食药监局 字体大小: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信息公开表(2017年第二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企业地址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佛)食药监药罚〔2016〕24号 生产销售劣药党参案 佛山星联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联工业区 91440605586382789L 黄建祥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党参”(批号:160101),经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水分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主动履行,2017年1月12日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2日
 
2 (佛)食药监药罚〔2016〕20号 生产销售假药谷精草、劣药乌药、广东土牛膝案 佛山市中天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北沙鹤暖岗中天路1号2楼 91440605786451101C 陈龙波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谷精草”(批号:20140514)、“乌药”(批号:20150101)、“广东土牛膝”(批号:20150105)经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结果分别为:“不具谷精草性状特征”、“部分具乌药的性状特征,部分不具乌药性状特征”、“部分具广东土牛漆的性状特征,部分不具广东土牛漆的性状特征”,结果均判定为不符合标准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主动履行,2017年1月22日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