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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18001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8-31 12:52 来源:佛山市食药监局 字体大小:

章成国、邹鹏、林春来、郭晓玲、李苏洋、陈光、徐芳、陈华、何万龙、钟坚等人大代表:

您们提出《关于佛山市成立食品投诉快速响应应急队伍,助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的建议》(第20180016号)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分管局领导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对建议工作进行部署,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因建议涉及12345热线受理以及专项经费问题,我局发函到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商意见。现综合各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您们建议成立食品投诉快速响应应急队伍,在消费者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切中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中存在的问题,非常有针对性。2017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接收投诉举报信息7274件,同比增加29.9%。其中,普通食品的投诉举报量占比89.1%,其后依次为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如何为提高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效率,提高佛山市民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也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致力解决的问题。

二、关于食品投诉快速应急队伍建设方面。我局曾在2017年10月印发《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投诉举报快速处置管理的通知》(佛食药监稽〔2017〕529号),明确规定市、局、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成立投诉举报快速处置队伍,负责快速处置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反映涉及可能致人死亡、严重伤残、多人伤残等严重后果的;可能造成严重食源性或者药源性安全隐患的;可能涉及国家利益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投诉举报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实施过程,不及时办理可能导致违法证据灭失的;上级或领导批示转办的,或媒体披露社会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需要尽快核实处理。我局将投诉举报快速处置作为处理风险防控的重要手段,通过投诉举报快速处置,积极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及时发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隐患。

接到您们的建议,我局经研究认为目前我局的投诉举报快速应急机制未能有效解决市民群众投诉迫切所需。我局在2018年3月印发《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应急)分队工作制度(试行)》,市局机关各科室编制内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组成,并设置若干小组,稽查局执法人员为组长。应急小组按周轮流值班值守,期间确保可24小时行动。应急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和现场处置在非工作时间发生的投诉举报、舆情调查、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关于成立全市执法人员联系群方面。目前,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QQ、微信进行信息联系,按层级响应处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事件。我局正在建设食品药品应急指挥系统,实现手机与应急指挥系统的实时信息交互,应急指挥中心可通过系统对执法人员进行即时下达指令;执法人员可通过个人移动应急终端将事发现场的信息通过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发送回应急指挥中心。

四、关于加强与12345热线平台互动方面。我局在2018年5月与市行政服务中心达成共识,一是建立无缝衔接的信息传递响应机制。对重要投诉举报(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实施快速紧急处理,建立24小时无缝衔接工作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和系统对接等方式,确保信息快速全面传递,确保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升级完善12345系统平台,设立专业食品安全投诉专用表单。列明各环节责任人、响应时限及实施要求等,将成果转化为食品安全投诉专用表单,固化在系统平台,以便快速、全面、有效的对市民的诉求进行记录和转达。三是加强投诉举报业务办理交流,12345热线坐席人员组织应急衔接流程培训以及常用食品药品监督知识培训、稽查调解工作方式培训,提升热线业务办理能力,建立“绿色通道”咨询解答市民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五、关于投诉举报快速处置的相关专项经费与奖励机制方面。对于投诉举报应急人员在周末或者下班时间的出动问题,《公务员法》已明确规定,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给予奖励。我局正研究探索制定相关机制。至于申请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应急人员的,国家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与津贴补贴政策管理事权在国家和省级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各地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事权规定,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和省统一政策之外自行设立津贴补贴与奖金项目、自行扩大发放范围、自行提高发放标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们对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6日

 

联系人:李朝湛     联系电话:82789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