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及抽样检验服务咨询,现邀请贵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一:佛山市2022年元旦应节食品专项抽检。
针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抽检。预算金额28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要求2021年12月25日前完成抽样,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17日前将抽检结果报告采购方。品种和检测项目详见附件报价单。
(二)项目二:佛山市2022年春节应节专项抽检。
针对食品经营单位抽查,含有部分风险监测项目。预算金额420000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要求2022年1月5前完成抽样,分别于2022年1月17日、2月10日前将抽检结果报告采购方。品种和检测项目详见附件报价单。
(三)项目要求:
1.附件报价单中所列品种和检测项目为初步意向,询价方最终可根据抽检工作实际情况对检测品种、项目、批次进行调整。
2.所有食品检验项目均要求使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在线抽样、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检验报告。
3.须参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及相关标准要求要求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任务完成后需进行数据报送并提交结果分析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相关食品检验资质,且能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实时在线抽样和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检验报告,同时须为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介机构,能在中介服务超市完成相关采购手续。
三、响应文件提交
(一)格式要求: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资质认定证书)、报价单(格式见附件)及报价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说明辅助资料。报价单需按附件统一格式填写,所有文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提交时间: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3日9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76号801室。报价文件请密封后寄送或递送,邮寄请注明报价文件和单位。
(三)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盖章的均视为无效响应。如不具备上述资格参与报价,一经发现,将取消采购方参与下一次采购活动资格。
四、采购方式及评审
(一)本次采购采用询比价择优录取方式。评审采取综合评分,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满分100分。
1.项目一评审标准如下:
2.项目二评审标准如下:
(二)评审得分相同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的优先顺序如下:
1.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价格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
2.价格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
3.上述两项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
4.上述各项得分均相同的,按采购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不投弃权票)决定顺序排列。
(三)采购小组由采购人负责相关工作的3名工作人员组成。现场开封时统一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登记各投标人名称、报价等,统计评审得分。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采购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纪律监督
申请人对本次采购活动有检举控告的,请拨打纪检监察部门热线12388。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胡小姐,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76号801室,电话:0757-82784091。
附件:1.佛山市2021年元旦应节食品专项抽检报价单
2.佛山市2022年春节应节专项抽检报价单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