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12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成长速度快、经济效益好、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瞪羚企业,集中优质资源支持企业持续快速成长,奋力在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双创升级版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开展2018年度“瞪羚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至10月10日。
二、申报形式
本次申报主要采取“企业自主申报”与“园区推荐申报”的两种形式,申报企业均需注册并登录“佛山瞪羚企业服务平台”(http://fs.chinagazelle.cn/)所属的瞪羚企业申报入口进行登录申报,在线提出申请,填写并线上提交申报材料,资料审核通过后完成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入选范围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佛山高新区,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二)入选条件
1.行业性质:符合佛山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围绕汽车零部件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光电产业、新材料产业、智能家居、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行业或相关制造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用事业、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保险、传统商贸等垄断型、资源型、过剩产能型、低端制造型行业除外。
2.企业性质:非大型央企、国企、外企的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等。
3.企业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4.“瞪羚企业”的认定,须同时满足“规模效益指标”和“创新门槛指标”:
(1)规模效益指标
入选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Ⅰ: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近四年第一年总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四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上一年度年正增长;
Ⅱ: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近四年每年雇员总数不少于100人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上一年度正增长;
Ⅲ: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且上一年度总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下降比例不超过10%);
Ⅳ: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且上一年度总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下降比例不超过10%)。
(2)创新门槛指标
入选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类:近四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四年研发投入总和/四年收入总和)达到2.5%。
B类:筛选条件1:仅有上一年度收入数据的企业,上一年度总收入>5亿元且注册时间不超过8年;筛选条件2:有效数据两年以上的企业,上一年度总收入>1亿元且两年复合增长率>30%。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申报瞪羚企业主要附件材料清单如下所示:
(一)佛山高新区瞪羚企业申报书(参照佛山高新区瞪羚企业申报平台“附件1”,填妥后加盖企业公章,由各园区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上传);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即可;
(三)企业2014年、2015年、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对2014年之后迁入园区的企业,在本地的指标数据不足三年的,可提供迁入前的经审计的数据进行申报;
(四)企业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为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产品、行业竞争力、发展规划等;
(五)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研发平台、人才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填报和提供相关材料,并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所在园区主管部门。
(二)佛山高新区各园区管委会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在申报书相应表格中出具推荐意见。
(三)联系方式
佛山高新区各园区申报工作相关联系人详见附件2;
长城战略咨询联系人:贾源淇,电话:010-82000975-859。
附件:1.佛山高新区2018年度“瞪羚企业”申报书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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