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6 南方日报
记者从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佛山高新区管委会”)获悉,日前,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下发《佛山高新区智能工厂认定及资助办法》(下称《办法》)。
根据《办法》,佛山高新区将对获得智能工厂认定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认定奖励;鼓励获得智能工厂认定的企业按照“灯塔工厂”评选标准进行建设,被世界经济论坛公布为“灯塔工厂”的另外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鼓励各园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与配套支持。
《办法》共六章,分别对智能工厂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扶资助策等予以规定,明确了扶持内容和标准。其规定,智能工厂是利用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监控技术等加强信息管理服务,提高生产过程可控性、减少生产线人工干预以及合理计划排程,并通过绿色智能手段和智能系统等新兴技术的运用,构建的高效、节能、绿色、环保的工厂。
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将每年安排一定财政预算资金,每年认定智能工厂总数不超过10个,佛山高新区智能工厂的认定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在制定《办法》的过程中,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吸收、借鉴了上位政策及重庆、蚌埠、河南、青海等国内多个区域智能制造工厂的遴选标准。
《办法》旨在推动佛山高新区内企业转型升级,建设一批具有柔性、智能、精细化生产能力的示范工厂,打造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核心的生态圈,支撑佛山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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