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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新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做法获财政部点赞

发布时间:2020-07-21 南方日报记者王芃琹

  日前,佛山高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的做法获财政部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监管局”)点赞。该局在工作简报中写道,“佛山高新区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采取了不少措施,值得借鉴推广。”

  近年来,为切实做好“高”“新”两篇大文章,佛山高新区着力打造高端人才引领型创新创业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其中,佛山高新区创新创业平台实现“量质”双提升。过去两年,高新区新增国家级孵化器1家、国家级众创空间2家,引领全市培育新兴产业和催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与此同时,佛山高新区还积极搭建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的产学研合作平台。目前,高新区引进大院大所合作组建新型研发机构62家,占全市的67%,为高新区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人才是关键。2019年,佛山高新区新增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4个,累计总量达9个,占全市省科技创新团队总量的82%。同时,佛山高新区还着力强化打造人才全服务链,通过省市合作方式,在高新区共建佛山市人才驿站、佛山高层次人才产业园。首批12个高精尖项目已入驻佛山市人才驿站。

  此外,佛山高新区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也更加完善,具体表现为技术创新平台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园区创新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各类创新资源加速汇聚。

  在推进双创特色载体建设的过程中,佛山高新区不断强化政策创新和资金支持,通过发挥好财政投入的引导激励和放大杠杆作用,不断加大高新区财政投入,形成与中央财政扶持的配套体系,合力推动高新区双创平台建设。

  针对佛山高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的做法,广东监管局认为高新区通过制发相关制度办法,为做好资金分配、加强资金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

  同时,佛山高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虽然采取直接补助、绩效奖励的形式,但其仍探索性地与项目载体分别签订了资金使用协议,规定了资金使用范围、方向、拨付、核算、绩效、考核、罚则等内容。广东监管局认为,这一举措明确了获得资金支持单位的权与责,形成了必要的制约与规范。而且,高新区按考核结果拨付资金等做法,变原来无偿支持的资金为“有偿”,这个新的“有偿”即绩效,是值得充分肯定的积极创新、有益探索。

  此外,对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9家单位,佛山高新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终期绩效评价。广东监管局认为这一举措确保了考核机制的公正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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