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的资助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08 本网

      政策原文: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的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推动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统筹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推进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佛山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园区整体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促进高水平科技创新服务机构落户,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在广泛研究、总结经验、充分听取意见和多轮修改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的资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科技部《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2018版)》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六)《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七)《关于推动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统筹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八)《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方案》

  (九)《佛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十)《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十一)《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扶持暂行办法》

  (十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十三)《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资助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解读

  《细则》共七章、二十条。七个章节分别为总则、职责分工、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资助政策、资金拨付及管理、责任追究和附则。

  第一:总则

  本章包括《细则》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三条,阐述了《细则》制定的意义,明确了具体的扶持对象、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的支持举措。

  第二:职责分工

  本章包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明确了佛山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局)、佛山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和财政局、佛山高新区各园管理局(以下简称各园管理局)的职责。

  第三:申报条件

  本章包括《细则》第七条,明确了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扶持申报条件。

  第四:申报程序及资助政策

  本章包括《细则》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明确了科技创新服务机构资助申报程序及资助标准。

  第五:资金拨付及管理

  本章包括《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根据佛山高新区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明确了资金拨付、信息公开、绩效评价、工作经费支出等方面措施。

  第六:责任追究

  本章包括《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明确了佛山高新区管委会相关人员、项目承担单位、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违法违规追责机制。

  第七:附则

  本章包括《细则》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明确了“从高不重复”的支持原则、细则解释权及有效期限等相关内容。

  四、政策内容解读

  (一)扶持内容和标准

  根据《细则》,将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分为A、B、C、D类。对于符合条件的A类、B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后补助。对已获得本政策扶持B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升级为A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的,可再申请50万元一次性补助。已获省市区同类补助的均不受限制。对于C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按照其申报上年度实际购置研发试验设备投入总额30%给予一次性资助,资助不超过100万元。对影响力大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助。对于D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按其房屋购置或租赁费、运营管理费、人员经费等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后补助,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时,鼓励各园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与配套支持。

  (二)适用方式

  除政策明确规定额外奖补情况外,对符合本细则同时又符合佛山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同类事项,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五、有效期限

  《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微信公众号:佛山高新区
  • Email:fshitech@m.arw1314.com
  • 咨询热线 管委会:0757-86683830  禅城园:0757-82137107  南海园:0757-86316675 顺德园:0757-26363972  三水园:0757-87380388  高明园:0757-88881609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佛山高新区管委会

主办单位: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网站标识码 4406050036

粤ICP备05033683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5020003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