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8 本网
政策原文: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企业在职员工学历和技能提升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乐动滚球app 关于印发佛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推动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佛山高新区)一区五园统筹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佛山高新区企业在职员工提升职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加强高学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在广泛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和多轮修改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企业在职员工学历和技能提升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编制依据
(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二)《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三)《乐动滚球app 关于印发佛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四)《佛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五)《关于推动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统筹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六)《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七)《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八)《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
(九)《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
三、主要内容解读
《细则》共七章、二十条。七个章节分别为总则、职责分工、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资助政策、资金拨付及管理、责任追究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
本章包括《细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阐述了制定本《细则》的目的,明确了企业在职员工学历和技能提升的内涵、财政资金支持举措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
本章包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明确了佛山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局)、佛山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和财政局、佛山高新区各园管理局的职责。
第三章:申报条件
本章包括《细则》第七条,明确了企业在职员工学历和技能提升的奖励申报条件。
第四章:申报程序及资助政策
本章包括《细则》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明确了企业在职员工学历和技能提升奖励申报程序及资助标准。
第五章:资金拨付及管理
本章包括《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根据佛山高新区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明确了资金拨付、信息公开、绩效评价、工作经费支出等方面措施。
第六章:责任追究
本章包括《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明确了佛山高新区管委会相关人员、项目承担单位、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违法违规追责机制。
第七章:附则
本章包括《细则》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明确了“从高不重复”的支持原则、细则解释权、有效期限等相关内容。
四、政策内容解读
(一)扶持内容和标准
《细则》针对在职员工学历和技能提升给予分类资助:对新获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在职员工分别一次性给予5000元、2万元和5万元的后补助;对新取得国家授权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员工,按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的后补助,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助。同时,鼓励各园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与配套支持。
(二)适用方式
除政策明确规定额外奖补情况外,对符合本细则同时又符合佛山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同类事项,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五、有效期限
《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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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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