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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

佛山教育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5-11-30 11:00

 

本次征求意见已经结束,收集到意见:0条。

为积极推进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我局提出以下工作意见。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为20151130日至12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反馈至佛山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83036669

邮箱:756454024@qq.com

传真:83331325;

联系人:蒋先生

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

关于创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的

工作意见

为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发展,中国关工委事业发展中心和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20155月在我市开展创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活动,授予我市“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牌匾。为积极推进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促进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提高家长学校办学水平和家庭教育指导水平,提升家长素质,为构建“三教”结合教育体系发挥应有作用。

工作目标: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健全家长学校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培训,家长学校教员资格证书发放及家长学习制度完善,家庭教育经费投入有保障,家长学校对家长的培训做到系统性与针对性结合,全市家庭教育水平明显提高。

工作要求:学校领导重视,管理制度完善,办学理念先进,教员、教材落实,突出教学中心,勇于探索创新,家长积极参与,办学富有成效。

重点任务:面向全市,进一步加强对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与业务指导,加强对家长学校发展规律的研究,促进家长学校办学经验及研究成果的应用与推广,开展家长学校及家庭教育指导与研究工作,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通过家长学校实施的教学与实践活动,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素质。

二、加强领导与组织管理

创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活动,规模大、影响大、责任重,必须加强领导与组织管理,为此,成立“佛山市创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领导小组”、“佛山市家庭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和“佛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中心教研组”。“佛山市创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区教育局分管局领导组成,负责部署、统筹实验区创建工作,将创建活动纳入教育行政工作计划,组织家长学校的检查、评估、表彰工作。“佛山市家庭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近期的主要工作是对“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中宣传以班为单位,以班主任为主讲教师,以《父母课堂》为主修教材,以互动为主要形式的创建理念,推广“案例教学”、“家教沙龙”及引导家长自主阅读《父母课堂》三种家长培训模式,进行研究、探索,为创建领导小组当好参谋。“佛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中心教研组”的任务是:对家长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价,组织全市性的教学观摩活动,组织家长读书心得,育儿经验的评比,教师家教优秀教案的评审,培育、总结家长学校工作经验,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教研组开展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运作机制。建立实验区的学习、计划、培训、检查评价、总结表彰及工作交流制度,健全完善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章程及会议、教研教学、家长培训、常规工作管理、档案材料管理等制度。

(二)建立保障机制。保障家长学校的教学参考资料,保障家长学校的教员培训,逐步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家长学校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三)建立健全评价激励机制。家长学校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纳入继续教育课时,纳入绩效考核,对在办好家长学校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家长学校负责人、家长学校教员,对开展工作出色的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教研组、家长委员会,对32所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在发挥示范幅射作用中表现突出的,对学习认真、学习效果好的家长学员每年进行评优、表彰。

(四)建立高水平的评估标准。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区、镇街教育局及家长学校工作的导向和验收评价时的标准。

四、抓好先行点

(一)继续抓好32所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在32所家长学校中继续深入探索“案例教学”、“家教沙龙”及“引导家长自主阅读《父母课堂》”的有关问题,促使这三种家长培训模式效果更佳,同时,开始在家长学员中开展借助《父母课堂》,加强个别指导,加强个案跟踪的实验探索,为有特别需要的家长学员提供更有效的帮助,总结出新的经验,促使家长学校在家长培训方面更具针对性,更好地服务家长。

(二)以高明区及每个区推荐一个镇(街道)为先行点,探索在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中推广“案例教学”、“家教沙龙”、“引导家长自主阅读《父母课堂》这三种家长培训模式的方法及发动家长在自愿原则上订阅《父母课堂》的办法。总结出经验,以现场会的形式向其他各区推广。

五、坚持家长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办学方向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的“要对家长进行系统的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这一精神,家长学校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的办学方向,坚持讲授为主,多种形式配合的教学方式,为此,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需成立家庭教育教研组,开展教学研究,要用好市教育局编写下发的《佛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授课参考教案》和教育部关工委推荐的《父母课堂》,通过专题讲座,开展“案例教学”、“家教沙龙”和“引导家长自主阅读”等方式,并按照市教育局2009年下发的《佛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规范》和《佛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安排好家长学校的授课,保证家长学校的教学工作做到依纲靠本,做到系统性与针对性结合,知识的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培训与家长自学相结合,特别要注意发挥信息技术平台的作用,有效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水平。

六、抓好队伍培训

抓好家长学校管理队伍与教学队伍的培训,家长学校管理队伍由市、区、镇街教育局分管德育的局领导、有关科室科长、德育专干、中小学幼儿园分管领导组成;教学队伍由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组成。探索建立家长学校教员资格证发放制度。通过培训,明确创建实验区的办学理念,家长学校的常规管理及评价标准,掌握对家长进行培训的各种模式的基本要求,各个环节及培训技巧。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家长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抓好教材落实

实验区家长学校基本教材为佛山市教育局编印的《佛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参考教案》及教育局关工委推荐的家庭教育期刊《父母课堂》。《佛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参考教案》已由市教育局印发至各校,对《父母课堂》的订阅,由各校在认真宣传发动、家长自愿原则上,由家长自费订购,以解决对家长培训的需要。各级教育局要与学校、幼儿园一起共同研究,解决家长订购的方法与渠道。

八、抓好家长委员会建设

“实验区”创建需要家长的参与、配合与支持,要重视中小学、幼儿园的家长委员会建设,在凸现家长委员会主体地位的同时,加强对家长委员会的引导,使之成为家校沟通的桥梁、家校合作的参与者。

九、充分发挥教育关工委的参谋与助手作用

各级教育关工委的老同志中,不乏在家长学校建设中有经验的人才,他们具有责任心强,工作热情严谨,时间相对充裕等优势,在创建“实验区”过程中,要重视听取他们的意见,给他们安排一定的任务,为他们工作提供条件,使他们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家长学校的好参谋、好帮手。

十、加强宣传引导

家庭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对办好家长学校、指导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负有主要责任,提高自身家庭教育责任,教育好孩子是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都应当为优化家庭教育提供有关资源。因此,要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使各方形成共识,积极参与“实验区”创建工作,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

 

附件:佛山市教育局创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主要工

     作安排

 

 

 

附件

 

佛山市教育局创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

实验区主要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56-20159月)

(一)局党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形成共识,讨论创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工作意见。

(二)制订“佛山市教育局创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工作意见。

(三)研究成立“佛山市教育局创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佛山市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中心教研组、调整佛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组成人员有关事项。

(四)拟订“佛山市教育局对各区创建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工作指南”。

(五)制订“佛山市规范化家长学校评价指标体系”(规范化家长学校标准)。

(六)召开32所全国优秀家长学校会议,布置新学年工作任务,促其在创建实验区过程中发挥骨干、示范、辐射作用。

(七)召开佛山市幼儿园创建规范化家长学校现场会,为创建实验区工作做好准备。

(八)与高明区教育局商定“先行点”工作等事项。

二、启动阶段(201510-201511月)

(一)召开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向各区明确创建实验区工作指导思想、目标、达成目标的期限,讨论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的途径、方法,落实各区先行镇及《父母课堂》订购方法。

(二)召开“家庭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会议,研究在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推广以《父母课堂》为抓手的“案例教学”、“家教沙龙”、“家长自主阅读”三种家长培训模式的途径与方法。

(三)召开“中心教研组”工作会议,培训人员,讨论教研工作计划。

(四)制订“佛山市教育局创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对区、镇(街)教育局及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化家长学校验收办法。

(五)到高明区协助对先行镇(杨和镇)开展创建规范化家长学校试点工作。

(六)各区制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5113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七)各区教育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家庭教育中心教研组。

(八)各区做好“先行镇”创建工作前期准备。

(九)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下发《佛山市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化家长学校评价指标体系》。

(十)培训区、镇(街)教育局德育专干。

三、抓“先行镇”阶段(201512-20163月)

(一)各区“先行镇”开展创建工作。

(二)市教育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先行镇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研究总结推广区“先行镇”经验,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的方法。

(四)召开各区“创建”中心教研组有关人员会议。(业务培训)

四、全面创建阶段(20164月)

(一)各区推广“先行镇”经验,在区内各镇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二)市教育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到各区了解全面开展创建工作情况。

(三)选择一个区为验收试点单位,并组织验收。

五、验收总结阶段。(20165-7月)

(一)验收佛山市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化家长学校。

(二)对各镇(街)教育局“创建”工作组织验收。

(三)各区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四)组织对各区创建工作验收。

(五)“家庭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到各区开展创建工作专题调研,发现创建工作的经验及存在问题。

(六)市创建工作情况总结,组织攥写有关材料,收集有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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