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秩序,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我局牵头拟制了《佛山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为2015年8月7日至8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反馈至佛山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83338044;
传真:83338044;
邮箱:fsjyabk@163.com;
联系人:苏先生
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
佛山市教育局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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