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发布佛山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提前批和第零批学校录取标准
佛山市教育局于7月4日公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提前批及第零批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标准,并就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作了部署。
一、提前批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标准
佛山市第一中学等8所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创新人才)面向全市招生招收4362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 627 分。在此分数线之上,佛山市第一中学等5所学校第一志愿录满;其他4所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未完成,市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二、第零批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标准
“指标生”指的是将优质普通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招生,是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给予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今年我市提前批8所学校均安排了30%的普通生名额招收指标生;其中,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面向全市招生,其他7所学校面向区内招生。指标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不低于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20分以内,各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从今年我市指标生投档情况来看,体现了我市义务教育区与区之间、校与校之间均衡发展和全市初级中学教育水平整体的提升,使我市各级各类初中学校的学生都有机会进入优质普通高中学习。
三、关于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
提前批、第零批、第一批和第三批的录取工作由市统一组织管理,第二批和第四批的录取组织管理工作由各区按省、市有关招生工作安排进行。另外,部、省属及外地在我市招生学校的录取工作按照省的有关安排进行。
㈠ 提前批、第零批、第一批招生学校网上录取时间为7月5日;
㈡ 第二批招生学校的录取标准确定时间是7月6日至7日,录取时间是7月8日;
㈢ 第三批招生学校录取标准确定时间是7月10日,录取时间为7月11日;
㈣ 第四批招生学校的录取标准确定时间是7月12日,录取时间设定为7月14日。
另外,第一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划定不再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录取标准将在佛山招考网上公布(网址:kszx.fsjy.net)。
四、有关录取工作要求
为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招生录取环境,确保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继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继续坚持“四制度”、“六公开”、“六不准”。“四制度”即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监控制度;“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有关考生的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投诉处理结果公开;“六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切实履行“三服务”(即为考生和家长服务、为招生学校服务、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的承诺,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把维护公平公正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二是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严禁四种乱招生行为。各招生学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和身体条件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严禁擅自调整考生录取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已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二次录取;严禁公办高中未经市、区招考部门同意擅自跨区招收中考考生;严禁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列入统一招生计划的学校和办学单位招收中考考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或区招生考试机构同意,私自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有关资料。如有违反,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政纪法纪责任。
三是严格招生收费的监督管理。各招生录取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政策,不得擅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政纪法纪责任。
四是加强招生考试工作队伍的廉政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招生期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监察的力度,若发现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