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方式进行,时间为
一、有关报考资格
㈠报考省一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必须是具有佛山市户籍且参加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㈡具有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可在就读学校报考并只享有当地考生待遇;学生若选择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户籍所在区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尊重考生意愿,无条件地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例如:某考生户籍在佛山市A区,就读于佛山市B区的初中学校。此考生可以在B区报名参加中考,享受B区考生待遇,不能享受A区考生待遇;如果考生回户籍所在A区报考,则只能享受A区考生待遇,不能享受B区考生待遇。
㈢往届生和户口在本市、人在外地就读的考生,如果需要参加佛山市中考,必须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㈣没有本市户籍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在借读学校报考并享有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
㈤下列人员限制报考:
⒈ 经区招生考试部门审批的普通借读生只允许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扩招生)、民办普通高中以及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⒉ 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㈥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广东省高考试题根据新的高中课程标准单独命制,按照国家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政策规定,考生参加高考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因此,凡户籍不在我省的中考考生,需要慎重考虑在何地就读普通高中。
㈦凡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班的考生,除参加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参加术科考试。术科考试报考分“市统招”和“区内招”两种类型,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标明报考意向。
二、有关报名信息
㈠考生信息网页中的“考生类别”栏目,是指应届生或往届生,考生须准确选择,否则影响志愿填报。
㈡考生信息网页中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及“录取期间联系电话”、“联系人”等栏目必须如实填写,否则影响考生的录取。
注:详细内容见佛山招考网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