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佛山市教育局 > 教育信息 > 教育政策 > 招生考试 > 中考中招

关于编印《佛山市二○○九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的通知

发布单位:佛山市教育局招生办发布时间:2009-02-18 15:56:12

各区教育局,各高中阶段学校

2009年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认真贯彻《佛山市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佛教招〔20091),大力推进中考“阳光工程”,市招生办将编印《佛山市二○○九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下称《中招报考指南》)约七万册,免费发放给我市每位中考考生,使广大考生更全面了解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基本情况与招生政策,正确填报志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招报考指南》的主要内容

本《中招报考指南》刊登2009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报考须知、招生计划及招生学校宣传,各区区内招生政策也可在本指南中刊登。各级各类招生学校宣传以刊登招生宣传彩页的形式呈现,原则上每校1个版面。具体要求是:

1、宣传彩页以16开为一个版面,由各招生学校自行提供版面设计,包括文字内容和图片。

2、为保证招生宣传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宣传彩页所刊登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与现行有关法规和政策相悖,不得含有不真实和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或误导考生的表述,不得以学校升学率、考试成绩为宣传内容,不得以提供奖学金、减免学费等经济手段来吸引优秀生源。各学校须对刊登的内容负法律责任。

二、刊登办法

凡需要刊登宣传彩页的学校,请于2009313日前将编排好的彩页版面以电子邮件方式(LHQ.KSZX@163.COM)报送佛山市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专刊的制作要求

制成面积:高度25CM,宽度17CM,用CORELDRAW(91011版本)制作。

四、《中招报考指南》印制成本

《中招报考指南》的印制成本费由参与学校全额分摊。

本通知由各区教育局转发下辖各高中阶段学校。

联系人:佛山市招生办公室梁老师,联系电话:0757-83205078

 

 

 

                        佛山市教育局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报考指南  通知

佛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2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