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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中学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佛山市教育局招生办发布时间:2005-04-08 09:30:10

各区教育局、体育局(文体局):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运动训练专业、普通高中体育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以下简称“市体校”)招生术科考试将和我市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术科考试同时进行,报考市体校高中班、中专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先参加市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地点设在市体校),然后再参加市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即文化考试)。考试结束后,由市考试中心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术科考试成绩和学校的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术科考试的实施

报名方式:

⒈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为主。考生登录佛山市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kszx.fsjy.net),点击佛山市中考招生网,使用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进入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中等体育专业、体育艺术特长生术科报考页面,根据个人实际选择要报考的术科考试项目,并提交报考。

⒉ 由于今年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中等体育专业术科报考与我市高中阶段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术科报考同时进行,为此,体育类考生在报名时必须表明报考意向,以便统计报考人数。

⒊ 报名点打印考生列表,经考生校验并签名确认后,再由报名点确认考生报名。

⒋ 报名点打印《佛山市2005年高中阶段学校中等体育专业、体育艺术特长生术科考试准考证》和《佛山市2005年高中阶段学校中等体育专业、体育特长生术科考试成绩登记表》,并发放给考生。

㈡ 考生于42729日集中市体校田径场进行身体素质考试和专项技术考试,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术科考试,则视为弃考,不得安排补考。

㈢ 报考市体校的考生,须按规定标准缴交术科考试费,由考生本人在赴考时缴交

㈣ 术科考试办法按照《佛山市2005年高中阶段学校中等体育专业、体育特长生术科考试说明》和《佛山市2005年高中阶段学校中等体育专业、体育特长生术科考试细则》执行。

三、录取的有关规定

㈠ 市体校高中班招生人数为50人,中专班招生人数为100人。报考市体校的考生必须将志愿填在第二批第一志愿栏才有效。高中班在全市范围内择优录取。

㈡ 根据我省青少年的身体特点,体育专业录取新生的体检要求为男生身高1.65以上,女生身高1.55以上;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4.5;肝功能正常。

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品学兼优的初中毕业生,可免试保送市体校中专班就读:

⒈ 初中阶段参加全国比赛获前三名或参加省青少年锦标赛获冠军者(包括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

⒉ 初中阶段获国家一级运动员或运动健将称号者。

㈣ 根据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的培养目标和生源实际,对术科考试成绩优异、文化考试总分低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提供档案给学校审查作照顾录取。具体照顾政策如下:

⒈ 初中阶段参加市级比赛获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者,可在录取分数线以下30分以内提供档案。

⒉ 初中阶段参加青少年锦标赛获个人项目前二名到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二名至六名的主力队员,可在录取分数线以下60分以内提供档案。

⒊ 初中阶段参加全国比赛获个人项目前四至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四至六名的主力队员,可在录取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提供档案。

㈤ 凡符合免试保送和降分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应由本人提供比赛成绩证明或等级运动员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并经原毕业学校、市体育局加具意见后,由各区招生考试部门于510日前把名册送到市考试中心。

四、注意事项

㈠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成绩登记表参加术科考试,否则,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㈡ 考生往返、食宿等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㈢ 赴考期间,各区应指定专人带队,各中学要指定一名体育教师带队。要对考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要求考生在考试期间服从考试领导小组的安排,遵守考场的各项规定。如发现有不服从安排、扰乱考试秩序或冒名顶替及其他作弊行为者,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本通知由各区教育局负责通知所属各中学,各区体育局(文体局)负责通知各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学校、网点学校。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体育局

     二○○五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