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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0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发布单位:佛山市教育局招生办发布时间:2004-08-30 16:43:07

佛山市200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身体健康水平,按照各级提出的要求,制定我市200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一、考试对象

所有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二、考试时间

全市考试时间定为5 月 10 日至 5月 30日。

三、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为1+1+X,1为省(市)定考项目,X为选考项目。

㈠ 第一个1为50米跑(是每年必考项目)。

㈡ 第二个1为立定跳远(是由省教育厅在考试项目中抽签决定)。

X(X=1)为选考项目,各区教育局可在以下规定范围内自行选定,或统一考试项目,或由学生本人选定其中一项: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一分钟仰卧起坐、引体向上(男)、投掷实心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

四、计分办法

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考试时,单项成绩换算成分数不设上限,但三项总分不能超出100分。

五、免考、择考与缓考

㈠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免考体育。免考考生按体育考试总分的60%折算后(即18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

⒈ 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持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⒉ 因身体健康问题(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广东省中学生免予执行体育合格标准登记表)的考生。

㈡ 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等),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明显畸型(如严重脊柱弯曲、鸡胸、明显O型和X型腿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按《异常程度评价表》的认定标准执行。评价结果为Ⅱ度的考生可免考体育;评价结果为Ⅰ度的考生按考试规定项目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1-3个项目进行考试,按实际考试项目得分计入总分。

㈢ 凡免试、择试体育的考生,必须提出申请,出具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择试手续的证明材料,经学校加具意见后附在报考登记表上,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临时有严重伤病,具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考生,可申请缓考体育,补考时间在文化课统考前,全区集中一次性补考。

六、组织管理

㈠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体育考试由各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的协调领导下组织实施,统筹安排考试程序,确定考试时间和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和体育成绩登记卡参加考试。

㈡ 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中的安全问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考场应相对集中,考场的选定以完全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便于封闭和大部分学校就近为原则。山区和边远地区农村体育考试可在乡镇范围内组织,采取考务人员送考下乡等措施,使学生就近参加考试而不出乡镇。

㈢ 强化传染性疾病尤其是非典型肺炎的防范意识。搞好考场的环境卫生,教育考生注重个人卫生,注意饮食卫生和科学安排备考时间,以良好的状态参加考试。

㈣ 考区应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纪检干部1人,监考员(裁判员)、监分员、卫生员、后勤工作人员等按需要配齐。要严格挑选受过培训、熟悉业务、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尤其是作风正派的人员参加考试工作。考生家长和亲属不得参加考试的一切工作。有条件的区应将监考员、监分员互相对调。考试时实行考场封闭,除当席考生、主考、纪检干部、监考人员和有关人员外,其他人不准进入考场。

七、注意事项

㈠ 要严格把关,完善体检制度。要特别重视对考生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考场一定要配备医疗人员,确保考生在考试中的安全。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能隐瞒疾病。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前组织学生锻练,运动量强度适宜,有效防止伤害事故。

㈡ 要严密组织,精心编排,考试前将已编排学生考试的具体日期时间及组织要求等书面通知学校并要认真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㈢ 考生凭准考证和体育成绩登记卡进场,登记卡必须贴有考生照片,考生所在学校要派出责任心强的老师或领导负责领队,有组织地依时带领学生赴考,途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

㈣ 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由学校领队组织队伍交监考人员检录,并整队进场考试。考试前监考人员要督促学校领队组织考生认真做好准备运动,考试后做好放松运动。

㈤ 在考试前监考人员必须细致地检查和核准好考试场地和器材,落实安全措施,做好保护工作。

㈥ 在体育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各单位及个人不得向监考人员馈赠物品,监考人员不得收取单位及个人的馈赠品,上述现象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㈦ 对体育考试工作中不认真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以及地方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学生伤亡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㈧ 各区教育局要做好体育考试情况报表的统计工作,并于8月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以便汇总上报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八、考试项目的规则与方法和评分标准(从略)

50米跑、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⒈ 场地及器材:原则上在200米以上的田径场上进行。秒表若干块(50米跑:一道三表),使用前应校正。用发令枪或发令旗发令。

⒉ 考试方法:起跑姿势不限,可穿胶鞋、钉鞋或赤脚跑步。其他按田径竞赛规则进行。

㈡ 立定跳远

⒈ 场地:沙坑的沙与地面齐平。起跳板采用塑胶防滑跳板或坚固木板,长100或122厘米,宽20厘米,木板厚度不得少于6厘米,塑胶防滑跳板面上的塑胶要紧粘在木板上,不得用钉固定,厚度不得少于0.7厘米,不超过1.3厘米(不得采用弹性过大的纯塑胶起跳板)。起跳板埋入地下,与地面齐平。起跳板前沿与沙坑近端不得少于30厘米。

⒉ 动作规格:两脚自然平行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

⒊ 考试方法:每人试跳三次,丈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着地痕迹最近点的垂直距离,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作为决定成绩。登记成绩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要唱出成绩。

㈢ 立定三级跳远

⒈ 场地:沙坑的沙与地面齐平。起跳板采用塑胶防滑跳板或坚固木板,长100或122厘米,宽20厘米,木板厚度不得小于6厘米,塑胶防滑跳板面上的塑胶要紧粘在木板上不得用钉固定,厚度不得小0.7厘米,不得超过1.3厘米(不得采用弹性过大的纯塑胶起跳板)。起跳板埋入地下,与地面齐平。起跳板前沿与沙坑近端不得小于5米(男)和4米(女)。

⒉ 动作规格:两脚自然平行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第一跳——原地双脚起跳,单脚着地;第二跳——用着地脚起跳,向前跨一步以摆动脚着地;第三跳——用着地的摆动脚起跳,双脚或单脚落入沙坑。

⒊ 考试方法:每人试跳三次。丈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着地痕迹最近点的垂直距离,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作为决定成绩。登记成绩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要唱出成绩。

㈣ 三(五)级连续蛙跳

⒈ 场地:平坦跑道,起跑线宽5厘米。沙坑的沙与地面齐平。

⒉ 动作规格:两脚自然平行开立站在起跑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连续跳三(五)次。

⒊ 考试方法:丈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登记成绩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要唱出成绩。

㈤ 跳远

⒈ 场地:平坦跑道,沙坑的沙与地面齐平。

⒉ 考试方法:每人试跳三次,丈量起跳点与身体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登记成绩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要唱出成绩。

㈥ 立定纵跳摸高

⒈ 场地:在墙上划一条刻有标志的尺。

⒉ 动作规格:

⑴ 背靠墙上的尺立正,举单臂挺胸展腹,努力触摸尺的最高点为站立摸高成绩,记录在册。

⑵ 两脚自然开立成半蹲姿势,两脚前掌同时用力蹬地跳起,上体伸展,以单臂或双臂同时向上摸高。

⒊ 考试方法:每人试跳三次,取其中最高一次的成绩减去站立摸高成绩即为决定成绩。登记成绩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要唱出成绩。

㈦ 投掷实心球

⒈ 场地及器材:20米长的平地一块。用“永久”实心球作为考试投掷器材。球体直径14—14.5厘米;重量:男女生均为2公斤±20克;球体内不得有滚动物。

⒉ 动作规格:投掷前,原地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正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双肩与起掷线平行,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整个动作过程不能侧向、踩线或过线投掷。

⒊ 考试方法:在投掷区划一条白线为起掷线,测试者站在起掷线后。每人投掷三次,取其中最远一次成绩作为决定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起掷线后沿至球着地痕迹最近点之间的垂直距离。为了准确丈量成绩,应有专人负责观测实心球着地点。丈量及登记时要唱出成绩。

㈧ 推铅球

⒈ 场地及器材:平坦土质场地,投掷圈直径为2.135米。铅球重量3千克。

⒉ 动作规格:在投掷圈内,原地或滑步推均可,用单手从肩上推出。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球出手后,脚不得踏在圈线(或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触圈外地面。

⒊ 考试方法:每人试推三次,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作为决定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从铅球落地痕迹的最近点取直线量至投掷圈内沿,测量线应通过投掷圈圆心。丈量及登记时,要唱出成绩。

㈨ 引体向上

⒈ 场地及器材:高单杠。

⒉ 动作规格:受测者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向上,上拉到下颌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引体向上时身体不得有明显摆动和蹬腿动作。

⒊ 考试方法:每完成一次,监考员均唱出成绩并记录完成次数。

㈩ 一分钟仰卧起坐

⒈ 场地及器材:垫子若干块,铺放平。人工计数或使用经实际操作后无误差的电子计算器。

⒉ 动作规格:考生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脚屈膝稍分开,大小腿成直角,两手手指交叉贴于脑后。掌背和两肩胛必须触垫,考生同伴压住考生两踝关节处。起坐时,以双肘触及两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

⒊ 考试方法:监考员发出“预备——起”的口令,同时计时,登记一分钟内所完成的次数。一分钟到时,受考者虽已起坐,但两肘未触及膝盖,该次不算。违例动作不计次数。

  (十一)一分钟跳绳

⒈ 场地及器材:平坦水泥地。采用计数跳绳。秒表若干块。

⒉ 动作规格:单或双脚均可。每跳一次摇绳必须经过头脚一次(不得双飞或三飞),

⒊ 考试方法:将计数跳绳调至“0”的计数状态,监考员发出“预备——开始”的口令,同时开表。记录一分钟内所完成次数。

  (十二) 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

⒈ 场地及器材:半场篮球场。篮球若干个。

⒉ 动作规格:单手向前运球,运球时不得走步、滚球跑、推球跑(推拍球向前时助跑不得超过两步)。

⒊ 考试方法:从起点(半场中线与边线的交叉点)运球(见下图),到达篮下投篮,投中后运球至另一侧,一脚踏中线与边线的交叉点后,往回运球上篮,投中后运球回起点。监考员发出:“预备——去”的口令后,开始计时,登记来回运球上篮后到达起点的时间。运球中违例者应从违例点开始重新运球。


 

附件:

一、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项目评分标准

二、异常程度评价表

三、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体育成绩(评分)登记卡

四、㈠ 佛山市200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体育考试情况报表

 ㈡ 佛山市200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体育考试各单项情况报表

附件一:

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项目评分标准

 

注:本表成绩按分数段排列,在计算成绩时,将按实际成绩得分,如男生投掷实心球8.70米,得分即为72.50分。



注:1、此表为原始记录,不交考生和无关人员,是过录表的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成绩(评分)登记要准确、清楚,不得更改。如因特殊情况要更改,必须有即席监考员(登记员)在更改成绩(评分)上签名。

3、严格按照考试规则进行。各项目考试第一次、第二次犯规给予警告,第三次犯规取消该项目成绩。只有一项或两项有成绩的,将有成绩的一项或有成绩的两项相加后被3除,即是该生的体育考试平均分。

4、此卡放在考生档案,以便复测时对照。

附件四:

(一)佛山市200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体育考试情况报表

                         区          填报表人:             填报时间:

性别

考试人数

100

9099

7589

6074

合格率

50分以下

平均分

应考人数

实考人数

残疾免考

异常人数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合计

 

 

 

 

 

 

 

 

 

 

 

 

 

 

 

 

 

此表上报佛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基础教育科统计后,上报省教厅体育卫生艺术教处。


(二)佛山市200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体育考试各单项目情况报表

                       考试项目:

                       区         填报表人:          填报时间:

性别

100

9099

7589

6074

合格率

50分以下

平均分

 

人数

%

人数

%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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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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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人数

%

 

 

 

 

 

 

 

 

 

 

 

 

 

 

 

 

 

 

 

 

 

 

 

 

 

 

 

合计

 

 

 

 

 

 

 

 

 

 

 

 

 

此表上报佛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基础教育科统计后,上报省教厅体育卫生艺术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