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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佛山市200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佛山市教育局招生办发布时间:2005-01-06 08:08:45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各有关学校:
    现将《佛山市200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教育局
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佛山市200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继续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制度的改革,现就我市2005年中考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考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要求
    ㈠ 中考制度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有利于推进中学评价体系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选拔人才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2005年中考实行全市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分批分类录取。
    ㈡ 考试要切实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命题要注意体现新课程理念,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促进学生生活能力的提高和学生创造性的发展。在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⒈ 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体育七个学科。七科总分满分为71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均为130分(其中英语含听力题25分、口试10分);物理、化学、政治三科满分均为100分;体育科满分为100分,按考试成绩的20%计入总分。
    ⑴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六科将全部采用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的方式进行评卷,考生答题时须在统一的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钟,数学、英语各90分钟,物理、化学、政治各80分钟。
    ⑵ 经研究,我市2005年中考科目不使用科学计算器,各学校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在课堂上、毕业考试中安排学习和使用。
    ⑶ 英语听力考试试题安排在笔试试题的前面,采用有线广播系统播音。各考场要安装符合英语听力考试标准的有线广播系统。
    ⑷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英语教育发展计划>的通知》(粤教基[2002]13号)精神,我市决定从2005年开始,英语口语正式作为中考内容,并按10分计入英语总成绩。英语口语分为朗读短文和回答问题两部分,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定考试细则及评分标准,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共同组织考试。考试安排在2005年3月进行,具体办法另行规定。各区应根据本区实际,尽快落实和完善英语口语计算机辅助考试考场建设。
    ⑸ 政治科采用闭、开卷结合的考试方式,闭、开卷两部分各占50分。考完闭卷部分并收回该试卷后,接着进行开卷部分的考试。该科考试时间为80分钟,其中闭卷时间为20分钟,开卷时间为60分钟。闭、开卷间隔时间为15分钟。
    ⑹ 体育科考试在市教育局的统一组织和监督下,由各区教育局按省、市有关规定具体组织进行,考试时间为5月10—30日,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⒉ 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午

   午

6月18日

语文(9:00—11:00)

政治(3:00—3:20闭
     
3:35—4:35开卷)

6月19日

数学(9:00—10:30)

物理(3:00—4:20)

6月20日

英语(9:00—10:30)

化学(3:00—4:20)

    ⒊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及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粤教基[2001]6号)精神,我市2005年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试行信息技术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和建立题库,统一考试平台,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共同组织考试。考试安排在2005年3月进行,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资格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㈠ 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参加当年中考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当年中考的考生。各招生学校按照考生意愿、考试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和身体条件择优录取,并办理有关学籍审批手续。
    ㈡ 继续扩大高中阶段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的规模,进一步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决定2005年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和范围,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佛山一中、各区直属普通高中和国家级、省级重点职业高中全部面向全市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⒈ 佛山一中当年所有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生;佛山二中(含石湾校区)、佛山三中、佛山四中、荣山中学、石门中学(含狮山校区)、南海中学、桂城中学、九江中学、南海一中、南海艺术高中、顺德一中、李兆基中学、郑裕彤中学、顺德华侨中学、三水中学、三水华侨中学、三水实验中学、高明一中、高明二中、高明四中、高明纪念中学等21所区直属普通高中,当年除择校生以外的所有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生;上述22所普通高中作为提前批同场录取。
    ⒉ 华材职业技术学校、南海信息技术学校、梁銶琚中学、高明职业技术学校等4所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当年所有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生。
    ㈢ 规范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拟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须将招生计划报送市教育局审批,并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协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工作沟通、衔接,加强招生过程的管理。具体由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和招生考试部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施行。
    ㈣ 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按照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教监[2003]12号)规定,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择校费。
    ㈤ 继续实行全市统一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的办法,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并试行全市统一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提前批招生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具体工作由市考试中心负责,各区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共同参与实施。市考试中心要根据报名、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环节制定实施细则,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三、加强领导,规范管理,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㈠ 加强对中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中考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㈡ 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保密局制定的《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要求,国家教育地区级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国家机密级事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场(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要求,切实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㈢ 狠抓考风考纪,规范考场管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大对中考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巡考制度,健全对考风考纪的督察机制,落实对考试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进一步规范考场的考务工作,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增强考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招生考试工作投诉电话,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为考生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㈣ 大力宣传招生考试政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工作,做到政策公开、办事公开。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㈤ 树立全局观念,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全面正确指导学生选择和填报升学志愿;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按照考生意愿、考试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等择优录取;严禁擅自调整考生录取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已被提前批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二次录取。
    ㈥ 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对初中毕业班教学工作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改进评价方式。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和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乱编滥印中考复习资料,搞各种名目的模拟考试,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不得按升学考试成绩排队。
    ㈦ 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应按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如因实际情况需改变招生计划的,必须及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招生广告必须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政策,并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发布。
    ㈧ 加强招生考试工作队伍的廉政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招生期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监察的力度,若发现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
    ㈨ 各区应根据本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报市考试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