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招办〔2009〕78号
关于公布佛山市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提前批和第一批第一层次最低录取
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区招生办:
佛山市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提前批和第一批第一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提前批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佛山一中(普通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33 分。(招生计划数末名同分比较条件:总分633,综合表现评定等级A,七科总分633,语数英三科312分)
广东实验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在佛山市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71 分。
佛山一中体育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469 分,术科成绩 53 分,文化和术科成绩须同时达到。
佛山一中(择校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16 分。(招生计划数末名同分比较条件:总分616,综合表现评定等级A,七科总分616,语数英三科296分)
二、第一批第一层次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0%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 612 分。
二○○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