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0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凭准考证(社会人员连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二、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试室。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三、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第一科和英语科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试室。考生入场后,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面前走道边上角,以便查对。考生领答题卡后,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用2B铅笔填涂试室号、座位号及相应信息点。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四、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五、开考15分钟后(英语考试考前15分钟)不准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考生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选择题用2B铅笔在选择题答题区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准随意修改答题卡上的题号,考生必须在指定的题号里作答。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试室。
八、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待监考员收齐试卷、答题卡后,按照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试室,不准在试室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