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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4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本科院校志愿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佛山市教育局招生办发布时间:2004-07-26 08:04:14

各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2004年普通高校招收本科生录取工作即将结束,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合理等原因,部分已上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仍未被录取。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市招生办公室组织这部分未被录取的考生补报志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志愿和录取时间

本科层次考生补报志愿时间为7月26日-27日(录取时间为28、29日)。

二、补报志愿条件

凡总分在省招委会公布的补报志愿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注:资格分数线仅是补报志愿的资格,不是录取分数的最低控制线)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本科层次的补报志愿。其中,普通类本科A类补报资格分数线为540分,本科B类补报资格分数线为530分;体育类A线补报资格线文化分514分,术科分81分(体育类B线已完成任务);音乐类A线补报资格线文化分434分,术科分58分(音乐类B线已完成计划);美术类A线补报资格线文化分435分,术科分186分;美术类B线补报资格线文化分429分,术科分184分。补报志愿院校、专业计划、专业选考科目及分数要求另文通知。

三、补报志愿程序

1、7月26日起,考生可通过声讯台、互联网或直接到当地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查询录取结果。

2、经查实未被录取且总分在补报分数线上的考生有资格登录志愿补报系统。

3、补报志愿采用考生自行上网补报或到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集中补报两种方式。具体填报方法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省考试中心于7月26日8:00-7月27日16:00开放高考志愿补报系统,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报,逾时一律不再受理。

补报志愿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或http://202.116.236.42/。

4、通过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补报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证明到所在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志愿手续。

5、自行上网补报志愿的考生,凭高考报名时自行设置的密码及考生号进入高考志愿补报系统。考生自行上网补报志愿后,须在7月27日14:00-17:00到报名时所在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打印补报志愿表,并签名确认。

四、注意事项

1、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2、参加补报志愿的考生,每人可填报三所A线院校志愿、两所B线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考生志愿以通过补报志愿系统录入正确后打印的志愿表为准,考生必须在系统打印出的志愿表上签名确认。

3、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4、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在补报志愿工作开始前要设置好代理服务器的有关参数,保证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

5、各级考试机构在志愿补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考试中心联系。

 

五、补报志愿录取投档原则和顺序

(一)投档原则

补报志愿录取实现原分数线优先,原志愿优先及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首先投第一志愿考生,在高校录取完第一志愿后,第二志愿及后继志愿考生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

(二)投档顺序

1.投省招生委员会原划定的分数线(即6月27日公布的分数线)上的考生。

2.投调整分数线(即在录取过程中省招委会对因部分院校生源不足而调整后的分数线)上的考生。

3.投补报资格分数线上的考生。

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志愿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考生补填工作顺利进行。

 

                   二OO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普通高考 志愿 补报 通知

附表:

2004年普通高考录取补报志愿表(本科)

 

  名:                 号:                     

  分: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院校类别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A线

 

 

 

 

 

 

 

 

 

 

 

 

 

 

 

 

 

 

 

 

 

 

 

 

B线

 

 

 

 

 

 

 

 

 

 

 

 

 

 

 

 

 

考生签名                

时间:二OO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