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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各区设立普通高考英语(2)口语考试考场的通知

发布单位:佛山市教育局招生办发布时间:2005-03-29 09:56:27

 

 

 

各区考试中心(招生办):

根据省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考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5]45号)有关精神,市考试中心结合我市情况对我市普通高考英语(2)口语考试考场设置作出如下决定:

一、英语(2)口语考试由市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管理,各区设立考场,单独安排本区考生考试,具体考务工作和考场建设工作由各区考试中心(招生办)负责。各区应选择条件较好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作为英语(2)口语考试考场。

二、各区英语(2)口语考试考场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在5月中旬前建设、调试完毕并上报市考试中心,我中心将于5月下旬组织检查验收。

三、各区设立英语(2)口语考试考场,有利于考生平时训练和学校教学的开展,既为学生提供一个较好的学习环境,同时又可以推动中学英语的教学;有利于减轻各方面的压力,亦方便考生就近参加考试。

英语(2)口语考试考场的建设,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级招考机构应重视此项工作,以“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精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〇〇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