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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佛山市教育局招生办发布时间:2008-05-12 14:39:24

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2008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符合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原始材料经各市招生办初审后统一报省招生办复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2、为及时做好公示工作,请各市招生办公室将初审符合2008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考生)信息分类(见附表1)的考生相关信息,录入到省招办的服务器中,在网上打印出“2008年符合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考生复核表”(样式见附表2。当考生符合多项录取照顾加分政策时,在系统中可以多选,并请尽量考虑按本、专科层次选择高分项输入)加盖公章,并按名册顺序,理顺考生照顾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后,上送省招生办复核。各市上送复核时间详见附表3

3、在同等条件下,符合可优先录取的考生原始材料由各市招生办审核后,在互联网上按“2008普通高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见附表4),将考生相关信息录入到省招办的服务器中,在网上打印出“2008年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备案表”(见附表5)。当考生符合多项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时,在系统中可以多选。附表5加盖公章后留市招办备案,原始材料无需上送省招生办复核。

4、经我办与广东省民宗委、省侨办协商,凡属少数民族聚居考生、三侨生(台湾省籍青年除外)证明材料无须上送及造册,我办将根据有关部门审核名单,另行公布公示名单。

5、省委、省政府确定重点扶持的贫困县考生及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粤招〔20085号)有关“录取照顾政策”中第⑴条第⑤项的考生及体育尖子考生的证明材料不在此交验之列,这部分考生的信息由省招办另行采集。

6、“2008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信息点代码栏中凡注明为“另行采集”或“不需采集”的均不在此次录入、复核之列。

网址:http://www.ecogd.edu.cn 用证书进行登录。

时间:519521

请各市招生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以免延误考生的正常录取。

附表:12008年符合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

22008年符合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考生复核表(略)

32008年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考生复核工作安排表(略)

4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

52008年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备案表

                               二OO八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教育  普通高考  照顾政策  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08年5月5印发


附表1      

2008年符合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考生

信息采集分类表

 

录取照顾政策信息分类

本科

加分

专科加分

信息点

代码

加分适用范围

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0

20

001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

20

20

002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获得者

20

20

003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获得者

20

20

004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获得者

20

20

005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20

20

006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20

20

007

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等奖获得者

20

20

008

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二等奖获得者

20

20

009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等奖获得者

20

20

010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二等奖获得者

20

20

011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等奖获得者

20

20

012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获得者

20

20

013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中获奖者

20

20

014

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20

20

015

台湾省青年(持有台湾身份证和《来往大陆通行证》)

20

20

031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台湾省籍青年(持有广东省户籍者)

15

15

032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15

15

033

(另行采集)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10

10

041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普高)

20

20

042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普高)

20

20

043

在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3+证书考试)

20

044

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证书考试)

20

045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3+证书考试)

20

046

烈士子女

20

049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

20

051

仅适用广东省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

立一等功以上的人民警察的子女

20

052

立二等功的人民警察的子女

10

053

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

20

054

立一等功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的子女

20

055

立二等功的军人(含退伍军人)的子女

10

056

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

20

061

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的子女

20

062

获市、县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

10

063

获市、县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的子女

10

064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单独划线

20

071

(另行采集)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广东省的少数民族考生

单独划线

20

072

(另行采集)

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考生

20

073

(另行采集)

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及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体育尖子考生

按具体规定

按具体规定

081

(另行采集)

省委、省政府确定重点扶持的贫困县的考生

20

091

(不需采集)

报考中央民族大学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10

075


附表4

 

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

信息采集分类表

 

录取照顾政策信息分类

信息点代码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101

残疾军人

102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103

一级到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104

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105

残疾人民警察

106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107

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108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109不需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