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为做好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将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报考全国普通高考的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美术)考生,报名时间:2月25日~2月28日,其中确认报名资格时间:2月27日~2月28日;第二阶段为报考全国普通高考的普通类考生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考生,报名时间:3月5日~3月9日,其中确认报名资格时间:3月10日~3月15日。
报名前各市、县(区)必须确定考生号的编码规则,并由县(区)招生办公室组织中学或报名点将考生号及初始登录密码事先派发给考生。
报名时各市根据本地的网络速度,可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和中学集中填报两种方式。市、县(区)、中学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省考试中心网站组织报名。由于今年考生报名人数较多,考虑到网络传输问题,请各市根据各市的考生数适当分片分段组织报名。各级机构数字证书以及考生的登录初始密码的发放工作另文通知。
二、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
⑴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身体健康或虽有残疾,但符合所报专业规定要求,不影响正常学习者;
2、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居住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点(点)报名。
3、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的,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可以报考。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⑶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⑷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5、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中学和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要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高中学生的学籍、户籍管理,严格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字[1995]47号)的有关规定,制止非正常迁移户口的人员报名。凡非正常“高考移民”,一经发现,要坚决清退。
三、报名方式及报考手续
1、报名前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应事先在所在中学或县(区)招生办领取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报名时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报考网站,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报名时考生通过互联网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校对报考信息、电子摄像,并交纳报名费。应届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可由学校负责事先核准考生户口的所在地以及其它报考条件,然后到报名点办理集体报考手续。社会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报名办法按《广东省2005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实施细则》(见附件1)进行。
2、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报名时应注意:
⑴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05年3月15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否则不予确认报名手续。
⑵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的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⑶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资格审查表》,经中学及县(区)教育局、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方可报考;往届生经县(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可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⑷外省迁入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⑸录取新生时,考生如上述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3、报考高等职业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考试中心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考生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毕业证及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复印件放入档案。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已报名参加2005年3、4月份组织的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报名,报名时须输入参加这两种证书考试的准考证号,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考生需在5月份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报名数据无效。
4、考生必须认真核实各报名点打印的《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特别是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选考外语语种及选考科目,并签名确认。艺术类考生需认真核对省统考或院校单考的信息,体育类考生需认真核对报考的体育专项项目。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的确找不到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由地级市统一上报省考试中心技术统计部。《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一经签名确认,有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考试、录取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此为准。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各级考试机构以及组织报名工作的中学应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5、户口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我省也不办理户口在外省的考生借考事宜。省内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借考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同意,方可异地借考。借考考生在市属高校录取时按户口所在市划定的分数线参加市属高校录取。借考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由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建立。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须严格审核考生户口,并由地级市考试机构在网上准确修改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报名后户籍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05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续。
6、考生必须按规定缴交报考费。除英语(2)收费为40元外,其他各科文化科目每科20元,考生在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时缴交。体育术科、艺术术科报考费由相关报考点按规定收取,考生在参加术科考试时缴交。报名期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各市招生办、考试中心需在3月30日前将需上缴的考生报考费汇至省考试中心。帐号:4404008090120880001,收款人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开户行:广州市建行高教大厦办事处。
四、报考数据采集
1、报考数据采集的范围除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和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外,还应包括普通高校招收小语种、体育运动训练考生以及保送生。没有报考基本信息的考生将会影响其录取结果,并无法办理毕业证书的电子注册。
2、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应抽调足够的人力协助计算机室或报名点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手续、摄像等数据采集工作,特别是生僻字的采集等。
3、摄像结束后,报名点应打印出《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表》给考生校对并补填漏输信息,考生确认无误后在表上签名,并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收回该表放入档案内。考生凭校对回执在约定时间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在省下发编排数据后)。
4、各县(区)报名点在报名结束后要尽早完成有关修改、校验数据的工作,并及时进行有关统计。
五、建立电子档案
各市、县(区)招生办在考生确认报名工作结束后,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工作,按照省考试中心有关建立电子档案的要求、标准,准确录入考生的毕业成绩、毕业鉴定、奖惩情况、体检情况,并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体育尖子”、“省级优秀学生”、“地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及其他需审核照顾加分的特殊考生信息,由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在5月25~30日通过互联网输入。“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编号由各报名点确认,省考试中心复核。在上报有关电子档案时,如有错或更改,需及时同省考试中心技术统计部联系,保证考生电子档案准确无误。
六、中学代码信息的采集
(一)中学代码库的产生与维护
中学代码信息的规范化管理是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一项主要基础工作。鉴于中学代码信息已被广泛用于考籍管理、模拟考试、各类统计等工作环节,同时考虑到构建2007年新系统的需要,今年我省将对中学代码库进行规范化管理。具体要求是:
(1)中学代码仍由7位组成:市码(2位)+县码(2位)+中学流水号(3位)
(2)中学代码库由各县(区)考试机构在地级市的指导下统一编排,今后每年的代码维护工作将由县(区)考试机构在互联网上进行,地级市考试机构、省考试中心在网上履行备案审批手续。
(3)为了保证历年统计分析资料的连贯性,中学代码库应相对稳定,请各级考试机构在审定、编制过程中必须结合本地若干年的基础教育的发展趋势,留有适当的扩容空间。
(二)中学代码库与考生号的内在关系
(1)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使各级考试机构便于在网上进行管理,减少管理中的不必要环节,在全省考生号未扩容之前,今年将试行按中学固定流水号并在报名前提前派发考生号的办法。考生号仍由9位组成:市码(2位)+县码(2位)+中学码(2位)+考生流水号(3位),其中中学码为中学代码的末2位。
(2)由于初中升中专系统与普通高考系统的中学代码库统一管理,建议在中学代码的编制过程中,将有普通高考考生的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以及社会青年报名点的编号放在1~999范围内,若同一所中学考生流水号超过999则必须启用另一代码进行管理。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本人目前所就读中学的名称及代码,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必须选择本人所属的报名点,县(区)级招生考试机构可设置两个以上报名点以满足往届考生和社会考生报名的需要。
(4)请各市尽快整理本市各县(区)的中学代码库及社会考生报名的报名点代码,并于1月31日前用FTP方式上报省考试中心技术统计部。中学代码库文本文件格式为:中学码(7位)+中学名称(48位)+中学简称(32位)+中学类别(1位)。其中中学类别分为:普通中学为1,中专学校为3,职业中学为4,技工学校为5,社会青年为9。文件名为:ZXK??. DAT。
报名工作关系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今年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市、县(区)招生办必须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领导,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广东省2005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实施细则
2.广东省2005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简要工作流程
广东省考试中心
二OO五年元月十九日
附件1:
广东省2005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实施细则
200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为确保考生电子档案的准确性,现制定如下网上报名实施细则。
第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采取互联网报名方式。报名前各级考试机构要预先做好中学代码库的维护工作。报名时考生凭报名点或中学派发的考生号、初始密码登录报考网站后修改密码,通过互联网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在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确认报名资格时间内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校对报考信息、电子摄像、交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校对表。
第二条 考生基本信息中的姓名、性别、考生号由中学或报名点的工作人员派号时同时输入。考生通过互联网自行录入基本信息、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其中基本信息内容为: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考生类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个人特长、个人密码、选择考试的县(区)地点和就读中学、学籍等。报考信息包括:考试科目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含编号)等。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在网上录入的所有汉字信息采用简体中文。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后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由地级市统一上报省考试中心技术统计部。
第三条 普通高考报考类别分为普通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术类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五大类。
第四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为:综合、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英语(2)、美术术科、音乐术科、体育术科。普通类考生的考试科目组为“3+综合+1”,其中“1”为可在“物理、政治、生物”或“化学、历史、地理”或“英语(2)”中选择一门或二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科目组成考试科目组。除外省音乐类、美术类考试科目组为术科和其他X科外,广东省普通高校招收音乐类考生的考试科目组为历史和音乐术科,招收美术类考生的考试科目组为历史和美术术科,招收体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组为综合和体育术科。考生可根据院校专业的要求在上述选考科目中选若干科目组。外语选考语种包括含英语、日语,考生必须选考其中1门。
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的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第五条 考生可采取两种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到省考试中心(网址为:www.ecogd.edu.cn)的普通高考报考系统网页后,按网页提示自行录入有关信息。
2.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点上网报名,报名点可可预先印好空报名表,也在网页上即时打印报名空表交给考生。考生填好表后交报名点或有上网条件的人帮助录入。报名点可即时录入也可集中录入。
第六条 考生报名时,需准确选择考试县(区)地点,并按系统的提示到相关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的确认手续。
第七条 考生进入报名网页,系统要求考生阅读《考生须知》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阅读完毕确认,才可进入填报考生基本信息。
第八条 考生必须记住本人的个人密码,以便在确认报名资格时修改本人的资料及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第九条 确认报名资格时,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考生号确认是该考生的资料后进行电子摄像,并提交。正确提交后系统打印出该考生的报名信息表。
第十条 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表中的内容,并签名确认。如果核对时发现有错误,请考生在报名信息表上用笔更正,再交给报名点工作人员修改,重新确认。
第十一条 普通高考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报名采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组织的工作方式。省考试中心负责全省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市级考试机构负责各县(区)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以及及时发放数字认证证书,在网上监控各县(区)报名工作,处理个别遗留问题。县(区)考试机构负责各中学、各报名点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及各类信息采集工作的实施,以及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或中学提供上网环境与便利,并在网上监控各中学、各报名点的工作进度,处理遗留问题的整理与申报。各中学、各报名点组织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和报名时监控各中学、各报名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及其他信息采集工作的进度,并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中出现的问题。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并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二条 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试与录取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表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录入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实施细则由广东省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
2005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要工作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