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题前,考生要认真检查该科答题卡页数,如有不一致或页数存在漏页等问题,必须马上报请监考员处理。考生检查答题卡的页数无误后,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准确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及“考生号”栏,
2、准确填涂答题卡上的“姓名”、“考生号”、“试室号”、“座位号”栏。考生应用2B 铅笔将自己的试室号、座位号准确填涂在答题卡的“试室号”栏、“座位号”栏的相应位置。
考生填写试室号、座位号时注意:
(1)先用2B铅笔在答题卡“试室号”、“座位号”栏的空格框,填写自己准考证上本科目的试室号、座位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然后,将“试室号”、“座位号”栏中相应的信息点涂黑。
(2)试室号必须填写三位数,座位号必须填写两位数,如考生在第001试室9号座位考试,则应在试室号栏空白框填写“001”,在座位号栏空白栏框填写“09”,并将相应的信息点涂黑。
(3)填写数字时,注意不要将笔画写出框外,避免影响答题卡的扫描。
3、正确使用作答用笔。作答选择题时,考生必须用2B型铅笔在答题卡上的“选择题答题区”内将对应题目的选项信息点涂黑。考试结束前,未将所选选择题的选项填涂在答题卡的,其答题一律无效。作答非选择题时,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的“非选择题答题区”各题目答题区域内进行答卷,不准用铅笔、红色、蓝色笔迹的钢笔或圆珠笔作答。如果解答中有画表或辅助线,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交卷前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描黑。
4、规范填写答案。考生必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包括画表及作辅助线),在各题目指定答题区域外的地方(或超越边界)或试卷上作答,答案无效;答题卡上内容的填写字体务必端正、清楚。
5、答题卡要保持清洁,不能折叠,不能弄皱,以免影响计算机扫描。
6、严禁考生带走答题卡、试卷。未交卷者,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试室。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题卡按页码从小到大顺好,然后将答卷反扣桌面,双手垂下坐在原位,待监考员将所有试卷、答题卡收齐核准张数后,方能离开试室。严禁将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带走,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详见省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考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5]45号)